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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2-25 10:28  【 】【打印】【我要纠错

  为了加强统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统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04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06]3号)的精神,从今年起,我区不再进行高级统计师资格的单一评审,进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一律参加统计专业的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审,现就考试工作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分工

  自治区人事厅、统计局共同负责全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并成立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具体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自治区人事厅、统计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负责确定区内合格标准及有关政策的制定。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人员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宁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除学历、工作年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以下5条另行规定外,其他条件均以我区现行的高级统计师评审条件(宁职改办[1996]38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准。受评审条件及考试成绩有效期的限制,申报人员就自己所具备的学历、论文、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条件,自行决定能否报考及报考的时间。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经济、会计、审计、工程,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

  4、对不具备上述学历或工作年限规定条件,但统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允许破格报名。破工作年限者,只准比规定的年限最多提前2年。破学历者,大专学历需从事统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工龄满20年以上;中专学历需满25年以上。学历和工作年限不得双重破格。

  5、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行政机关中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全区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宁夏参加考试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月29日上午9时起至2月28日下午5时截止。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咨询电话:(0951)6198143,6198216

  2、“报名确认”时间

  全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007年2月26日至3月9日(周六、周日不进行确认工作),确认地点为:自治区统计人事处(地址:自治区政府办公大楼0824室)。咨询电话:(0951)5043983、505327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申报材料到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3、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见3.

  4、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三、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其他问题

  (一)考试内容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方式采取开卷笔答式,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今年的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银川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5年内有效;考试成绩达到区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自治区人事厅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1年。

  (四)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请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审,评审办法仍按现行的评审条件《关于印发<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的通知》(宁职改办[1996]38号)及相关政策执行,评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四、其它事项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可靠。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考试。凡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和评审。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马学恕

  副主任:刘首田   刘甘霜  胡宁生   李新民

  成  员:王新华   赵继武  黎志毅   赵金明

  梁金泉   米建国  石晓峰   陈雄文 

  附件2、200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 

  附件3、200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在网上完成预报名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http://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等服务项目→选择“打印报名表”,打印出《200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报名表》贴上相片→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帮助下完成)。

  2、在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

  (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到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和交纳考务费→完成报名。

  3、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必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0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考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提交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经单位验印)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近期同版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外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 

自治区人事厅
自治区统计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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