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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07-5-17 16:19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银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统计局甘人通[2007]51号文件通知,现将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2007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市职改办和市统计局共同负责。市职改办负责对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合格人员颁证工作;市统计局负责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考前培训及教材的征订工作。

  二、考试等级、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等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设中级初级两个等级。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10月21日

  初级:上午9 :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 :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9 :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 :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时间、程序及考区设置

  2007年5月22日前个人向单位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涂)“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各一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信息卡背面各1张);

  5月24日前各单位经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向市统计局报名;5月25日前市统计局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及毕业证(原件)等相关证件汇总后、报市职改办审核盖章。

  本次考试白银地区不设考区,白银地区的考生参加兰州考区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初级条件: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评聘的,对是否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

  2、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毕业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前后相加达到规定年限。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2]16号)文件规定,报考费按每人105元标准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考试报名工作要进行广泛宣传,并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对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四)报考人员要按文件规定和《报名手册》要求,认真填写(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试指定用书由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征订。联系电话:0943-8221723.

白银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银市统计局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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