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市直有关部门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期定于2007年10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1、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在统计岗位上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具有统计上岗证书。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获博士学位。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7年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9日。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欲参加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按隶属关系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报名。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统计上岗证书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各市区、各部门将征订数汇总后报市统计局法规科。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和威价费字〔200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资料费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各市区、各部门要严格做好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规范考务管理工作,确保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威海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