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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布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07-8-23 10:22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省人事厅、省统计局以云人专[2007]60号文件联合公布2007年度我省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按照文件规定,我省今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省内合格标准为70分,该成绩在今年底以前在省内参加评审有效。即:凡是今年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84分以下(不包括84分)的考生,可以申报参加今年我省的高级统计师评审。

  另外,凡今年考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可于近日内到省统考办(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领取成绩合格证书(或者成绩有效证明)。

  说明:今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84分及以上的考生,发放全国统计考办统一的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5 年内参加评审有效;

  今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70—84(不包括84)分的考生,发放云南省统计考办统一的成绩有效证明,该有效证明在省内2007年底以前参加评审有效。

  省统考办联系电话:0871-5108449、5108477

云南统计信息网
200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