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8]42号
各地、市人事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89号)和全国统考办《关于做好2008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有关考试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7〕4号)精神,我省被列入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省份之一。为了做好2008年我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条件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凡符合《黑龙江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黑人发〔2003〕48号)规定条件或行政机关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并专职从事统计工作15年以上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2008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
三、考试报名
考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我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hljrstbb.gov.cn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8日-1月29日。
网上报名程序为: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页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印章后,由单位统一或个人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报名表的右上角),到所在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月21日-1月29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除外)考生登陆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系统的考生登陆各自系统的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陆所在地市的考区。
省直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其他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如有考生因晋升高级统计师需报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人事考试机构应在现场确认时予以补报。
本次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点,全省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各考区的考试工作主管部门试卷报名表务必于2008年3月1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本次考试每个考生收费45元。各地在考试报名结束后按每个考生留15元,其余部分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单 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2321047。
四、考试大纲的征订
考试大纲每本5元,征订工作由省统计局教育中心负责,联系人:孙佳滨 周录,联系电话:0451-82623310.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为开卷笔答考试,考生须自带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
六、考试成绩的使用
全国统计考试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试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5年内有效。省统计考试办根据本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划定省内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计考试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省内当年有效。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内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各地、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 让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的意义、目的和方法,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黑龙江省人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