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办发〔2008〕7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8号)要求,现将2008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考试报名人员范围、条件、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请登录山东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d.gov.cn)查阅。
2、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的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局、统计局负责组织。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查同意后,集中报送当地统计局。报名资料经当地人事局、统计局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统计局法规科(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314房间);市直单位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市统计局法规科。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08年3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633-8781163
市统计局法规科:0633-8781280
日照市人事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