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黑人函[2008]54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9日进行。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200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执行(附件1)。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hljrstbb.gov.cn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3月20日。
网上报名程序为: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印章后,携带有关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由单位统一或个人到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3月17日-3月21日。我市市属单位考生应选择哈尔滨考区。
确认地点: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
考试收费每人77元。
四、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事宜可与统计局联系。
五、考试信息查询办法
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2321047。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自带蓝(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储存功能)。
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附件1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初级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3、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
二、中级
报考统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1、2条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工作满一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工作满二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满四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满六年;
6、高中或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四年;
7、初中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