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8号)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根据《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办法》(鲁人发[2005]26号)规定,凡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规定的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或符合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3、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4.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
(4)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又获得大学本科或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是统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取得学历或学位后继续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以上(2)或(3)项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2、对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业绩显著,成绩突出的人员,允许破格参加考试。其破格报名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鲁人发[2005]15号)执行。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内容请参见《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考试时间为18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上午8:30至1l:30。考点设在济南市。
(三)考试报名
1、报名的组织及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0日。
各县区报名工作由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组织,报名资料由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审核同意后于3月25日前报市统计局电教工作站。市直部门(单位)的报名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3月25日前报市统计局电教工作站。
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齐全、真实,符合要求。呈报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填制《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附件2,用Excel制表并报盘)。报名时,将《报名人员情况表》一式2份报市统计局电教工作站。
2.报名材料包括:
(1)学历证书;
(2)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的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符合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须提交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4)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科目)合格证书。符合临沂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05]3号)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试的人员,须由市人事局出具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试的审批表。符合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免试条件的,须提交免试审核表。
(5)《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6)近期1寸正面同底片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考试用书
考试依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制定的《高级统计师实务科目考试大纲》,不统一编写考试用书和指定参考书目。
《考试大纲》的征订由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于考试报名时一并统计,统一订购。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任职年限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二)考试合格人员将颁发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5年有效。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统计局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证明,在山东省范围内当年参加评审有效。考试成绩可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省统计信息网查询。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省人事厅、省统计局行文公布。
五、严肃考试纪律
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临沂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539-8316997
临沂市统计局电教工作站:0539-8112295
附件: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