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赣统字[2008]30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8]1号)要求,现将2008年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9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1)凡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统计初级资格考试。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统计中级资格考试: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③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④获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⑤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到当地统计局,省直单位到省统计局职改办领取报名表,填写好由单位加盖公章,持毕业证原件(同时复印一份存报名处)、交二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都行,要近照)到当地统计局和省统计局职改办正式报名。地址:省府大院西二路1号省统计局人教处307室。
四、报名时间:2008年5月8日—8月15日
五、根据全国统计资格考试办通知,考试为涂卡答题,机读阅卷,合格标准是根据当年阅卷评分情况,由国家人事部来确定。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详情可与省统计局职改办联系。
联系电话:0791—6216474 联系人:沈丽玲
江西省统计局
江西省人事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