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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6月4日-6月18日报名

2008-5-30 10:45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县(市)、区人事局、统计局,市各有关单位:正保会计网校

  根据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34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统计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统计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市统计局相关部门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10月19日(星期日)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10月19日(星期日)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时间:2008年6月4日~6月18日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须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6月23日~6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青年西路71号四楼)

  (三)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五)考生应严格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身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即被视为弃考。同时在审核时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考试资格,且已支付费用一律不退。

  (六)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期间,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本中心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8年10月初起登录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中、初级两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由市统计局相关部门负责,统计局联系电话:0513-85215771.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教材同2007年,考生送交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一并办理考试大纲、考试指定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的征订事宜。

  七、收费事宜

  2008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2003]41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是:中、初级考试每人收取考试费120元(每人每科60元,共2科),不再收取报名费。

  八、其他

  政策咨询统计局联系电话:0513-85215771 13814708941(联系人:杨先生)

  考务咨询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13-83558036

  成绩查询:12月底前,考生可登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格式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