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联合教育中心(简称MPAcc联合中心) 2005年MPAcc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目前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一批高水平大学之一。 建校八十三年来,在“自强不息,止于至善”校训的激励下,经过几代厦大人的辛勤创业,学校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在海内外享有良好的声誉。目前,厦门大学正昂首阔步向着“建成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前进。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部属院校,学院拥有一流的现代化教学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建有宽带信息网络,提供各种信息环境、多媒体教学及远程教学手段。学院以会计审计、财政税收和经济管理为学科重点,力争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职业后续培训和包括MPAcc在内的研究生教育基地。
厦门大学会计学科创建于1924年,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齐整、科研成果丰硕、教学科研条件优越的学术研究中心和教育基地。厦门大学会计学科1987年成为我国第一批国家重点学科,2001年在第二次国家重点学科评审中,以满分成绩再次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名列中国会计学科和中国工商管理各学科的第一名。2005年,“财务管理与会计”学科列入国家“985工程”二期重点建设基地,为全国仅有的两大管理学科基地之一(另一个设在清华),旨在建成世界一流学科。
厦门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MPAcc首批教育试点单位之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与厦门大学开展MPAcc研究生的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为此,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成立了“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教育中心(简称MPAcc中心)。
一、培养目标
MPAcc中心以厦门大学会计系的雄厚实力与强大的师资阵容为依托,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共享优势资源,并聘请厦门大学其他院系及国内外一流的教授和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资深专家、世界500强企业以及中国著名大型企业的CFO、国内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参与会计硕士的教学,教学方式将注重案例、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同时开辟与实践密切结合的第二课堂,课程设置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结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的结合,旨在塑造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会计工作领导潜质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为我国培养出一大批国际化、市场化、开拓型、创新型的中国一流的CFO(首席财务官)和CPA(注册会计师)。
二、教学地点
厦门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福州班教学点设在福建飞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91-87110176);杭州班教学点设在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8号,电话:0571-87041828、87211522)
三、计划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200名。
四、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需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表中照片上须加盖报名者单位章)后,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2005年7月10日-25日。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厦门大学网站 http://210.34.11.47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厦大研究生院照相、确认。 福州地区的考生可到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报名浙江地区的报名网址为:http://xwb.edu.cn (该网站于7月12日开通)
3、现场报名:7月28日-31日。报考者需到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嘉庚三号楼三楼),或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未进行现场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杭州报名点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71-88320517.
六、笔试
1、考试科目: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共三门为全国联考。 联考考试大纲为《2005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考试时间:2005年10月22日、23日。
3、考试地点:联考地点须与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地点一致。
七、复试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厦门大学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单独组织。复试报到地点为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中心。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安排在录取前进行。考生须将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以及报考者本人填写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该表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一并交厦门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录取
录取工作由厦门大学学位办组织执行,录取分数线由厦门大学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自行划定,并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十、学制
实行弹性学分制,要求在2 - 3年内修完规定的45个学分。学习方式以周末、业余时间不脱产学习为主。
十一、收费标准
1、报名费:按学位办考试中心通知收取联考考务费:300元
2、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大学 嘉庚一号楼 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中心 或 福建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中心
邮政编码:361005
咨询电话: 0592-2187150(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教育中心)
0592-2578111(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0592-2180887(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招生传真: 0592-2187150
0592-2578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