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研〔2005〕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OO五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5]34号)精神,现就做好重庆市 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7月10日—30日
现场报名时间: 7月28日—3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考生须先在7月10日-30日通过互联网登陆重庆市教委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28-31日到我市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确认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凡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准再行变更。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考生所需填写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对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报考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招生单位须在考试前尽早通知考生应试专业课名称及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的收取方式等。对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招生单位还须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二) 重庆市各高校招生类别及名额:
2005年全市招收专业学位种类及招生名额如下表:
单位名称 | 中职 教师 |
高校 教师 |
法律 硕士 |
教育 硕士 |
工程 硕士 |
农业 推广 |
公共 卫生 |
工商 管理 |
会计 | 公共 管理 |
兽医 硕士 |
风景 园林 |
重庆大学 | 自定 | 自定 | 自定 | 50 | 80 | 60 | ||||||
西南师范大学 | 380 | 自定 | ||||||||||
西南政法大学 | 120 | 自定 | ||||||||||
重庆医科大学 | 88 | |||||||||||
西南农业大学 | 200 | 自定 | 自定 | 自定 | ||||||||
第三军医大学 | 300 | 80 | ||||||||||
后勤工程学院 | 自定 | |||||||||||
重庆交通学院 | 70 | |||||||||||
重庆邮电学院 | 自定 | |||||||||||
重庆师范大学 | 120 | 150 |
(四)报名点、考点设置:(按报考类别划分)
1、重庆大学 :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军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2、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3、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教育硕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五)各学位类别报名收费标准及分配方案
学位名称 |
联考科目 |
报名考试费总额 (元) |
报名费分配(单位:元) | |||
招生单位部分 |
报名点收取 | |||||
省考试主管部门部分 |
学位中心部分 |
小计 | ||||
法律硕士 |
3 |
240 |
|
150 |
90 |
240 |
教育硕士 |
4 |
320 |
30 |
200 |
90 |
290 |
工程硕士 |
1 |
80 |
|
50 |
30 |
80 |
工商管理硕士 |
2 |
160 |
|
100 |
60 |
160 |
农业推广硕士 |
1 |
80 |
|
50 |
30 |
80 |
兽医硕士 |
1 |
80 |
|
50 |
30 |
80 |
公共管理硕士 |
4 |
320 |
|
200 |
120 |
320 |
公共卫生硕士 |
3 |
240 |
|
150 |
90 |
240 |
军事硕士 |
3 |
240 |
30 |
150 |
60 |
210 |
会计硕士 |
3 |
240 |
|
150 |
90 |
240 |
体育硕士 |
2 |
160 |
|
100 |
60 |
60 |
艺术硕士 |
1 |
80 |
|
50 |
30 |
80 |
风景园林硕士 |
1 |
80 |
|
50 |
30 |
80 |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
2 |
160 |
30 |
100 |
30 |
130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硕士学位 |
2 |
160 |
30 |
100 |
30 |
130 |
上表中“省级考试主管部门部分”用于组织报名、联考科目考试和专业课考试等工作,“学位中心部分”用于联考科目命题、制卷、阅卷和考务协调等工作,以上两部分费用由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代为收取:“招生单位部分”用于专业课命题、制卷和阅卷等工作,由有关招生单位单独收取。
(六)报名条件:在职人员报考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条件见国务院学位办[2005]36号文件的附件二、三、四。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参加考试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 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
10月22日 8:30-11:30 |
10月22日 14:30-17:00 |
10月23日 8:30-11:30 |
10月23日 14:30-17:30 |
法律硕士 |
专业基础课 |
英语、俄语 |
综合课 |
|
教育硕士 |
教育学 |
英、日、俄、英二 |
心理学 |
专业课▲ |
工程硕士 |
|
|
GCT |
|
工商管理硕士 |
综合能力 |
英语 |
|
|
农业推广硕士 |
|
|
GCT |
|
兽医硕士 |
|
|
GCT |
|
公共管理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日、俄 |
管理学 |
行政学 |
公共卫生硕士 |
流行病学与 卫生统计学 |
英、日、俄 |
卫生事业 管理学 |
|
军事硕士 |
军事共同基础 |
英、俄 |
军事综合▲ |
|
会计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财务会计 |
|
体育硕士 |
体育综合 |
英、日、俄 |
|
|
艺术硕士 |
入学资格考试 |
|
|
|
风景园林硕士 |
|
|
GCT |
|
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 |
|
|
GCT |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
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 |
|
|
GCT |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
带▲号的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阅卷。
2、考试组织工作: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进一步加强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4]34号)精神,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试题的保管、保密,考场的布置,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的挑选和培训等工作。考前(时间另行通知)各考点派专人和保卫人员到市学位办领取全国联考试题,并指定专人对各科考题进行认真清点和核对。各考点要与自命业务课试题的招生单位保持联系,及时催促其试题保证在开考前到位。
各考点一定要落实考场责任制和考风考纪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监考细则,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考、巡考,把端正考风、防范作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教委将派督察组深入到各考点监督考试组织工作,以确保今年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 命题阅卷工作
联考科目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命题、制卷和阅卷。对于自行组织专业课(或专业知识综合课)命题和阅卷工作的,招生单位须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透露。各考点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的要求,做好试题的保密、保卫工作,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万无一失。凡发生泄密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泄密直接责任人作严肃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限额,各招生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和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国务院学位办将根据各招生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结果进行分数排序并向社会公布。对于排名较后的招生单位,国务院学位办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请各招生单位根据各专业学位特点,坚持标准,择优录取,保证生源质量。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