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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MPAcc招生简章

2005-7-5 0:0  【 】【打印】【我要纠错

  (专业学位代码:530100)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特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具备会计工作领导能力的高素质会计人才。西安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首批招收培养会计硕士的学校之一,2005年起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比较熟练的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培养方式

  1. MPAcc培养采取非全日制(即半脱产和在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其中在校学习不少于半年,一律实行委托培养(录取时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2. 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45学分(见附表)。

  3. 课程教学采取启发和研讨式的教学方式,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员的应变、判断、决策和组织指挥能力;专业课采取案例教学,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4. 课程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多方面综合评定。

  5. 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由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正、副教授为主,并适当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三、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含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

  四、资格审查、报名步骤

  1. 符合报名条件者到西安交大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领取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资格审查表也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

  2. 报考者本人填写资格审查表,并在表上加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照片上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定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资格审查表上加盖公章。

  3.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审定加盖公章后的资格审查表到西安交大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外地考生可函审(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入学时复审原件)。

  联系电话:029-82669064,029-82668840,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大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4.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10日(双休日不办公)。

  5. 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资格审查表上加盖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公章。

  6. 根据陕学位办《关于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2005」29号文,现就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在陕西省参加考试的考生请登录陕西省报名网站进行网报;

  (2) 网报时间为:2005年7月8日上午8:00至7月26日24:00结束,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内进行网报;

  (3) 现场摄像时间为:7月28日至7月31日,地点在我校东区中心二楼理学院会议室,每天具体摄像时间为: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在陕西省参加考试的考生请登录陕西省的报名网址进行网报,在其它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请登录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址进行网报。网报后,请记住报名号,以备现场摄像时使用。

  7. 网上报名的陕西省考生,请于7月28日至3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经审验合格的资格审查表到西安交通大学中心二楼理学院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交报名费、摄像;外地考生持审验合格的资格审查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摄像。报名费240元。

  五、考生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和录取

  1.考试科目: 政治、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共计4门。其中政治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三门全国联考;

  2.考试时间:2005年10月22日、23日,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待定。

  4.录取:由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并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被录取为在职攻读会计硕士学位人员于2006年春季入学。

  七、学位授予

  被录取的在职攻读会计硕士学位人员,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按规定程序授予会计专业硕士学位。

  八、辅导材料

  1.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财务会计、综合知识:《2005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咨询其它事宜请与管理学院联系。

  附表:MPAcc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分 
核心课  政治课  2  25 
外国语  3 
管理经济学  3 
管理信息系统  3 
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3 
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3 
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3 
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  3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2 
方向课  国际会计准则专题  2  必须修满14学分 
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  2 
财务报表分析  3 
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  2 
国际审计准则专题  2 
会计事务所管理  2 
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  2 
企业税收筹划  3 
中国税制  2 
数量分析方法  3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3 
企业并购  2 
风险管理  3 
投资学  3 
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  2 
战略管理  3 
商法概论  2 
任选课  由学生在全校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含方向课中未选过的课程)中选修     至少修满6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