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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第三届MPAcc招生院校仍为21所

2005-10-9 0:0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2005年年度内学位办不开展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新增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工作。也就是说,2006年10月第三届MPAcc招生院校仍为(含与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联合招生的三地国家会计学院)。同时,国务院学位办有关人员表示,待首届MPAcc学院毕业后,再行研究是否新增MPAcc培养单位,且从2006年开始调整为每两年举行一次MPAcc等专业硕士学位新增培养单位的申报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2006年21所MPAcc院校录取限额,将根据个院校师资力量,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限等情况综合拟定,预计在2006年5月第二届招生工作基本结束后适时公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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