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位办〔2005〕9号
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和《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5〕34号)精神,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
(一)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文件要求及报名办法,今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5〕36号文件精神,今年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审查(审查要求见学位办〔2005〕36号),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招生院校获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为了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避免考生现场排队等候及报名结束后考生发现信息有误要求修改等现象的发生,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将今年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四)新疆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10日至7月27日,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到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xjedu.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费、照像并确认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现场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28日至7月31日,现场报名点设在新疆大学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办理。
(五)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要求选择报考地点。如招生学校无特殊要求,考生既可在报考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二、其他事宜
(一)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2004〕2839号)精神,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现场报名及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考试,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和进入考场。持虚假身份证件报名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从今年起,全国不再统一组织听力测试。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0月22日8:30-11:30 综合知识
10月22日14:30-17:00 英语
10月23日8:30-11:30 财务会计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