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08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107 号) 要求,现将2008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 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 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的准考证( 无准考证的须验身份证原件) 、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 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 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 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 qdpb .gov.cn/ 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 rsks . qdpb .gov.cn/ “相关下载”栏目打印下载使用), 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3月1日至6日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 号,福泰广场B 座1101 房间) 办理资格证书 。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丘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