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审发〔2009〕43号
各市、州审计局、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中央在甘单位人事处,驻甘部队职改办、审计室:
为了做好我省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大力培养审计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审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9〕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审计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和对考试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审计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
二、考试等级、时间及科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设初、中、高级资格3个等级。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8日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程序及考区设置
2009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由个人向单位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信息卡”各1份;4月30日前,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市、州职称改革办公室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报名,中央在甘单位、驻甘部队按属地到所在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报名;5月15日前,各市、州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考试用书征订单及报名考试费汇总后报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四、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岗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并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初级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中级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高级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参加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资格证书,虽学历和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达不到规定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除符合国家规定评价高级审计师资格条件(人发〔2002〕58号)的各项规定外,并达到该条件第十六条第二款六项中的两项者,也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6)与审计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必须是从事审计专业工作)。
五、收费标准及考试教材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考初、中级人员按每人100元、报考高级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交考试费。
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为2009年修订版,共2册。
审计署考试中心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进行了修订,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2005年版),共6册。
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09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对《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进行了修订,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6年、2007年和2008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六、具体要求
(一)各市、州对考试报名工作要进行广泛宣传,并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及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要以原件为准(并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报考人员要按文件规定和审计专业《报考手册》要求填写(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和“报名信息卡”,信息卡的填涂必须准确,照片请粘贴彩色或黑白一吋免冠光面近照,否则将影响考生考试。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存储、编程功能)。
(四)考试指定用书由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征订。
(五)报名地点:兰州市民主东路109号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721房间) 。
联系人:张国坛 李英 张超英
联系电话:(0931)8418406 4609315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