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定于11月8日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科目为:
(一)专业知识与实务 (二)经济基础知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12个专业。其中,运输设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4个子专业。
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三、考试报名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考生须在2009年5月1日9:00至26日24:00,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WWW. whptc.org),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携带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身份证等说明本人考试条件的有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现场缴费。
2009年5月21日至27日(节假日除外),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受理经济专业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初、中级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11月2日—6日,考生可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四、考试指定用书及征订
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需要订购教材的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办理预订手续。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