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人考函[2009]9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9号)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是:
初、中级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 级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师工作满6年。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报考高级资格考试考生填写),一式二份。
2、《审计考试报名卡》(到我中心领取),填涂说明请登录河北人事考试进行下载。
3、身份证、毕业证、审计师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二)报名时间
自4月20日开始,到4月23日结束报名。
(三)报名地址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6层,咨询电话:89631756)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初、中级每人每科47元,高级每人每科85元。
七、教材征订
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河北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88606379)。
八、10月8日开始发放《准考证》,请按时到我中心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