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统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2009年度江苏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121号)通知,现将我市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5日一天,考场设在本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高级统计师评审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中、初级两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但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可携带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
四、报名组织、程序
(一)2009年此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7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0。
凡报名的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2寸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新报名的考生还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10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联系电话:85982214 ,联系人:张学明。
六、收费标准
2009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中、初级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每人每科60元,共2科)收取报名考试费;高级资格考试暂按每人11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2日登陆镇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准考证发放信息,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