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合格标准
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三个级别考试的合格标准均为双科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009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双科合格标准均为30分。
所有考生成绩已面向社会公布,请考生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rsks.gov.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二、有效期限
高级审计师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考生,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从发证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高级审计师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黑龙江省2010年度的评聘工作中有效。
三、证书发放
达到国家及省内合格标准的考生,到当地人事局办理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在哈的中、省直单位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
各地要认真做好考试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布以及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451-82346538
责任编辑: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