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审计署的统一安排,2010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左右(待定)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四、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凡要求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30日
六、证件: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须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照一寸2张、二寸1张。
七、报名地点:
(一)福州市区的省属单位、中央驻榕单位在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报名(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2层1211房间,联系人:邱笑容联系电话:0591-87870617)。
(二)各市县区人员到所在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报名(办公地点在各设区市审计局)。
(三)省属、中央驻榕单位人员就地参加报名。
八、报名费用:高级审计师:200元/名初、中级审计师:120元/名
福建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