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0〕12号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9〕6号)规定,我省参加考试人员中,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均为60分)的有37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将由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人,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高级审计师资格的申报、呈报工作。
附件:2009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37人)
山东省人事信息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辛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