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统计局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丽政统[2009]33号
各县(区)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云统办发〔2009〕36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5日(周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9日。按属地原则,考生到所在地统计局报名点报名。各县(区)统计局报名结束后,按照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将考生信息报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表可到云南统计信息网(http://www.yn.stats.gov.cn)网上办事栏目或丽江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lj.xxgk.yn.gov.cn/stjj)便民服务栏目下载。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2009年度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
五、考试用书的订购
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省统计局人事处统一向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订购。考生在报名时根据个人意愿在报名点订购。初级每套61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03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学习指导与习题。去年的考试用书今年可继续使用。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也可到当地统计局进行查询。
各县(区)统计局务必按要求做好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88-5157146 5157145(传真)
二00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