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1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局和统计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及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5日一天。请各有关单位按《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考务工作。
全省2009年度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各省辖市除宿迁市(宿迁市考生在淮安考区参加考试)外均设立考点。全省高级资格考试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中、初级两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但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可携带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高级统计师评审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200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报名时间从2009年5月25日-7月6日,省各直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考生如实填写《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上传报名表上传报名表并在两个工作日后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准备有关材料于2009年7月7—9日到各报名点资格审核及交费,无锡市区考生到无锡市统计局(无锡市复兴路118号天灵大酒店1502)进行资格确认,联系电话:88672677.江阴市考生到江阴市统计局,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联系电话:86860445.宜兴市考生到宜兴市统计局,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联系电话:8798610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选择的报名点审核确认报名资料,否则视作放弃报名。
4、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学历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初审合格后打印),本人近期同底彩色二寸证件照片二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包括江阴市、宜兴市)可于10月12日起登陆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江阴、宜兴市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09年7月14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市统计局。
(五)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递交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确认现场一律不受理信息更正。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审核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
(二)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本通知报名工作中的第(五)条办理。
七、教材征订
(一)200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用书同2008年,市统计局可征订。考生到所在市统计局送交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一并办理考试大纲、考试指定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的征订事宜。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江苏省统计干部教育中心负责。首次教材征订数上报时间为7月15日前,上报补订教材数的时间为7月30日前。为保证考生及时拿到教材,教材征订单请及时以传真形式上报省统计干部教育中心,传真电话为:025-83315364,联系人:孙晓东。
八、收费事宜
2009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是:中、初级考试每人收取报名考试费120元(每人每科60元,共2科)。高级资格考试暂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附件:2009年度江苏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5月25日-7月6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
7月7-9日 | 现场资格初审、交费,征订教材 | |
7月30日前 | 市人事局、统计局将审查合格人员的汇总名单连同相关材料报送省统计局职称办 | |
10月12日起 | 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
考试 10月25日 | 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 ||
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高级) |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 ||
12月下旬 | 公布考试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