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0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兵人考函[2009]17号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社厅发〔2008〕75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2009]1号)、《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2009]2号)精神,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2009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日期定为10月25日,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及科目: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二)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5日,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中、初级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在答题卡上做答。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一)高级统计师报名条件:
按兵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兵职改发[200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报考条件”中查询。
(二)初、中级报名条件:
初级: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取得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硕士学历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统计工作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5月4日-5月27日
(每天上午10:00-1:00 下午4:00-6:00 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兵团考试中心和各师职改办(考试中心)。
3、报名方式:符合报考资格者需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均需原件)到报名点进行审查,办理报名手续。
4、填表说明:《人事考试报名表》中“考试类别”一栏填写“统计考试”,“报考级别”一栏填写“高级”或“初、中级”。“报名顺序号”“单位代码”“档案号”“报考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答题使用语种”及“考试科目”不需填写,其余栏目请如实填写清楚。
四、考点设置
根据文件精神,高级统计师考试全兵团统一设置一个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初、中级考试根据报名情况,考点设置另行通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信息上报
报名信息由兵团考试中心统一录入,各师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寄兵团考试中心。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的征订请与兵团统计局法规教育普查处联系。联系电话:0991-2896837 联系人:张洁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 号)文件执行。高级统计师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40元。初、中级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2门计80元。除此之外,给国家上缴费用,每人每科加收11元。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