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统计考试合格证书现己办理,现将有关办理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1.提供材料:在各单位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时须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发证同志复核无误后,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统一交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上交材料时间:2010年3月15日-2010年3月19日全天。如期不交办证材料的,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发证时间:2010年3月31日-4月3日。
4.联系电话:0459-6282187。
5.地 址: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O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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