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潍人考函[2010]15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统一安排,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鲁人考函 [2010]38号和鲁人社办发 [2010]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10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事业,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或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手工填表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至7月9日),考生从潍坊人事考试网站(www.wfrsks.com)下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选择填报级别,经检查无误后按属地原则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汇总并于7月9日前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主管部门汇总)。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及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1元。
五、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需要教材的考生,请在报名的同时征订教材,统计专业教材由单位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36-8789773。
六、其他
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网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on/tjzyjszgks/。
(三)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或者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加强指导,精心组织,严格条件,按时完成报名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