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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报名时间7月11日起

2011-6-24 14:42 河南省统计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内容摘要:河南省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8月1日,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学习。

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9号)及《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7〕1号)精神,现将做好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日期:2011年10月16日(周日);

  考试时间:上午9:00-12:00;

  考试科目:《高级统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省会郑州。

  二、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职〔2006〕22号),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须符合: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三)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学历及资历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

  (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统计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

  三、考试大纲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供考生浏览学习。

  四、报名时间、办法

  申请参考人员,经单位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提交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河南省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汇总表》2份和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的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省辖市报考人员经省辖市人社局审查汇总后报河南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省直报考人员经省人社厅职称处审查后报河南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至8月1日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报名表的下载请登陆“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或“河南统计网”网上办事栏目。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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