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职办[2005] 19 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职称外语考试时间4月9日上午 9:00-11:00.
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如下表: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人 员 |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高教、科研、卫生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工程师者。3、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者。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5、县及县以上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6、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限第二外语)者。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三、2006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3个专业类别:综合、理工和卫生;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参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参加相应的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不限定学何种专业,必考何种专业类别。
四、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的通知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一)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省部级优秀专家称号者;获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二)获省部级社科二等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三)获得博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国内属国民教育且获得硕士学位者;参加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成绩达55分者;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成绩达到450分以上者;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成绩120分以上者;参加雅斯考试(IELTS)成绩达5.0分以上者;参加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通过六级者。
(四)现仍在乡镇从事农、林、水、卫生工作满五年以上者。
符合免试对象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提供获奖证书获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后,报所属河池市职改办审核、签署意见。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河池市考生报考全国职称外语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方式。
(二)全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9日
1、河池市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2日至12月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河池人事考试网(中文实名),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各县(市、区),市直(中、区直)单位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05年12月6日至9日。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河池市考生报考职称外语由本人申请,上网填写《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表》,携带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一寸正面免冠当年彩色照片(为了保证网上打印准考证的照片质量,凡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两张,到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2、按桂价费字[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每人50元。
(四)、2006年3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考试用书问题。2006年职称英语考试用书,包括考试介绍、解题方法,按大纲题型编写了学习材料,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更新了部分内容,增加了一些反映当今科技、经济、哲学及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材料,仍赠送辅导光盘;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用书都增加了2005年的试卷和试题分析。为加强考试用书发行的管理和打击盗版,新版考试用书加贴了防伪标识徽印,书中加放防伪印页及暗码,并在书的显著位置提示购书考生识别真伪。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词汇汇编等)、2B铅笔、橡皮、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各种通讯器材与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河池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河职办[2005] 19 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职称外语考试时间4月9日上午 9:00-11:00.
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如下表: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人 员 |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高教、科研、卫生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工程师者。3、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者。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5、县及县以上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6、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限第二外语)者。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三、2006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3个专业类别:综合、理工和卫生;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参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参加相应的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不限定学何种专业,必考何种专业类别。
四、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4号)的通知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一)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省部级优秀专家称号者;获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二)获省部级社科二等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三)获得博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国内属国民教育且获得硕士学位者;参加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成绩达55分者;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成绩达到450分以上者;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成绩120分以上者;参加雅斯考试(IELTS)成绩达5.0分以上者;参加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通过六级者。
(四)现仍在乡镇从事农、林、水、卫生工作满五年以上者。
符合免试对象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提供获奖证书获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后,报所属河池市职改办审核、签署意见。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河池市考生报考全国职称外语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方式。
(二)全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9日
1、河池市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2日至12月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河池人事考试网(中文实名),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各县(市、区),市直(中、区直)单位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05年12月6日至9日。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河池市考生报考职称外语由本人申请,上网填写《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表》,携带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一寸正面免冠当年彩色照片(为了保证网上打印准考证的照片质量,凡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两张,到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2、按桂价费字[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每人50元。
(四)、2006年3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考试用书问题。2006年职称英语考试用书,包括考试介绍、解题方法,按大纲题型编写了学习材料,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更新了部分内容,增加了一些反映当今科技、经济、哲学及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材料,仍赠送辅导光盘;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用书都增加了2005年的试卷和试题分析。为加强考试用书发行的管理和打击盗版,新版考试用书加贴了防伪标识徽印,书中加放防伪印页及暗码,并在书的显著位置提示购书考生识别真伪。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词汇汇编等)、2B铅笔、橡皮、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各种通讯器材与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河池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