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宁人字(2005)16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4月9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语种及类别
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各语种、类别均分为A、B、C3个级别。
三、适用范围及免试对象
(一) 外语考试的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如下表):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国际商务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注:中学外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报A级外语或B级第二外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报B级外语或C级第二外语。
(二)免试对象:
根据省里文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因公出国且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申报评审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免试职称外语。
2、对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小学教学、艺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社区卫生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3、在县或县级市(不含)以下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
根据国人厅发[2004]105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起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根据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对于职称评审中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证书发放等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8日至23日。
2、报名地点:江宁人才服务中心(江宁开发区胜太路58号);请先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及考试费用
报考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报名及考试费为每人52元。费用由个人支付。
4、联系方式:有关报名事项,请与江宁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2120961.联系人:杨宝清、陆晓路。
江宁区人事局
二00五年十月十六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宁人字(2005)16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4月9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语种及类别
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各语种、类别均分为A、B、C3个级别。
三、适用范围及免试对象
(一) 外语考试的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如下表):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国际商务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注:中学外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报A级外语或B级第二外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报B级外语或C级第二外语。
(二)免试对象:
根据省里文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因公出国且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申报评审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免试职称外语。
2、对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小学教学、艺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社区卫生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3、在县或县级市(不含)以下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
根据国人厅发[2004]105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起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根据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对于职称评审中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证书发放等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8日至23日。
2、报名地点:江宁人才服务中心(江宁开发区胜太路58号);请先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及考试费用
报考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报名及考试费为每人52元。费用由个人支付。
4、联系方式:有关报名事项,请与江宁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2120961.联系人:杨宝清、陆晓路。
江宁区人事局
二00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