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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了10年的租金怎么交营业税

2010-7-5 10:33 广东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我们公司是主要以商业地产发展为主的企业,现公司已预收了大部分铺位的10年的租金。问题是我们企业需要一次性计提营业税吗?还是可以按年限来进行分摊计提营业税?分摊计提营业税需要什么规定?企业所得税又是怎样规定?

  【解答】

  (1)关于预收租金的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所以您公司预收到租金款项的当天就是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一次性计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

  (2)关于预收租金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因此,您公司预收租金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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