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和《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网上继续教育报名情况,经研究定于2011年10月22日起,对我省注册有效期内未达到继续教育选修学时要求的人员,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学习培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招标投标实务;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法律实务;
3、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二、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地点:济南习习居宾馆(济南市经二纬三路24号);
培训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6日,10月22日报到;
宾馆联系电话:0531-86057886;
注册中心电话:0531-87087272;
执业师专业书店电话:0531-87087261、87034325;
注册中心网址:www.ljzc.net.
三、注意事项1、参训学员需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不得迟到、早退或自行更换培训班期和地点,如有通知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将进行学习考勤;培训结束时,由学员本人撰写结业论文。凡考勤登记和结业论文两项中,其中一个方面不合格者,则视为培训学习不合格。
2、凡未在注册中心网上报名及通知名单中未列入者,未经(培训班会务组)许可、备案,不得参加。
3、参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手册,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执业手册遗失人员,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用于办理执业手册。
4、培训时交纳资料费1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70元/人。天)。
四、参训人员:
网上报名且已经审批通过的人员(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
1、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第一期)日程安排
时 间 | 培训内容 | 授课人 |
10月22日 | 报 到 | 会务组报到处 |
10月23日 | 工程招标投标实务 | 山东科技大学 吴新华 教授 |
10月24日 |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法律实务 | 青岛理工大学 杨松森 教授 |
10月25日 | 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 天津理工大学 赵军 教授 |
10月26日 上午 |
撰写结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交论文,执业手册盖章,颁发结业证书 | 会 务 组 |
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和《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网上继续教育报名情况,经研究定于2011年10月22日起,对我省注册有效期内未达到继续教育选修学时要求的人员,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学习培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招标投标实务;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法律实务;
3、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二、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地点:济南习习居宾馆(济南市经二纬三路24号);
培训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6日,10月22日报到;
宾馆联系电话:0531-86057886;
注册中心电话:0531-87087272;
执业师专业书店电话:0531-87087261、87034325;
注册中心网址:www.ljzc.net.
三、注意事项1、参训学员需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不得迟到、早退或自行更换培训班期和地点,如有通知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将进行学习考勤;培训结束时,由学员本人撰写结业论文。凡考勤登记和结业论文两项中,其中一个方面不合格者,则视为培训学习不合格。
2、凡未在注册中心网上报名及通知名单中未列入者,未经(培训班会务组)许可、备案,不得参加。
3、参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手册,首次参加继续教育或执业手册遗失人员,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用于办理执业手册。
4、培训时交纳资料费1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70元/人。天)。
四、参训人员:
网上报名且已经审批通过的人员(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
1、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第一期)日程安排
时 间 | 培训内容 | 授课人 |
10月22日 | 报 到 | 会务组报到处 |
10月23日 | 工程招标投标实务 | 山东科技大学 吴新华 教授 |
10月24日 |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法律实务 | 青岛理工大学 杨松森 教授 |
10月25日 | 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 天津理工大学 赵军 教授 |
10月26日 上午 |
撰写结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交论文,执业手册盖章,颁发结业证书 | 会 务 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