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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精华(2013.08.05)

2013-08-05 16:10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拆迁补偿费的账务处理

问题:公司的房产因政府修路占地给付的拆迁补偿费应怎么做账,这个补偿款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如何处理?

解答:财政部在财企[2005]123号文中,专门明确了企业在收到政府拆迁补偿费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2)企业在搬迁过程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①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3)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节余,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在国税函[2003]115文中,对拆迁补偿收入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①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②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实务咨询】

我单位是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市足协),现受市文化旅游局的委托,组织足球赛,经费由旅游局拨款。请问,这笔拨款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因此,该社会团体即使已通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但因其取得的拨款为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不能列入免税收入范围,需要计缴企业所得税。

【论坛精华】

请告诉高血压的父母这10件事

1.每天走路6000步;

2.翻日记,看看让你高兴的往事,保持血压平衡;

3.保持每天吃4瓣大蒜;

4.多吃芹菜;

5.少喝含糖饮料;

6.多吃土豆茄子补充钾;

7.每天喝牛奶补钙;

8.一定要戒烟戒酒;

9.每天不超过5克盐;

10.吃柠檬补充维生素C。

【休闲娱乐】

笑话

刚刚老公问我今天在美容院做面部护理多少钱,我说统一价58。

老公一阵沉默,我以为他会说我太浪费了,结果他说:“老婆,你赚了。你那么大的脸58元,她们小脸也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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