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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9.11)

2013-09-11 16:50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公允价值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中级会计实务)

换入资产的成本

方法一: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不含税的补价(-收到的不含税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提醒问题:

(1)不含税补价=换入与换出资产的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

(2)支付或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税补价)=换入与换出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

方法二: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含税公允价值+支付的含税的补价(-收到的含税补价)-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提醒问题:

含税的补价:支付或收到的银行存款=换入与换出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

(例题•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决定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换入乙公司库存商品。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1)甲公司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含税公允价值117万元。(2)乙公司库存商品公允价值为110万元,含税公允价值128.7万元。

计算甲公司换入库存商品成本。

方法一:

乙公司收到不含税补价=110-100=10(万元)

甲公司换入库存商品=100+10=110(万元)

方法二:

乙公司收到银行存款=含税补价=128.7-117=11.7(万元)

甲公司换入库存商品=100×1.17+11.7-110×17%=110(万元)

【疑难问题解答】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经济法)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由《票据法》所规定的,不是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如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对于因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因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的关系等。

(1)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对于因恶意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

比如:甲受胁迫,将一张票据背书转让给乙。事后甲要求乙返还,这就是正当权利人对于因恶意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

(2)因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

比如:票据上没有记载出票日期,则票据无效,持票人就不能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利益即有损失之危险,而出票人或受有票据利益的承兑人则有因不再付款而无代价获得利益的可能。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此时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这是一种民事权利。

(3)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的关系。

比如:持票人向付款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款,则持票人要将票据交付给银行。

【易错易混辨析】

利润分配的制约因素(财务管理)

(1)法律因素,资本保全约束:不能用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资本积累约束: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一般应当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超额累积利润约束:由于资本利得与股利收入的税率不一致,如果公司为了避税而使得盈余的保留大大超过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的投资需要时,将被加征额外的税款。偿债能力约束:发放现金股利要考虑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2)公司因素,现金流量:净收入的增加不一定意味着可供分配的现金流量的增加,要考虑各方面的影响。资产的流动性:资产流动性差的公司往往支付较低的现金股利。盈余的稳定性:一般来讲,公司的盈余越稳定,其股利支付水平也就越高。投资机会:投资机会较多,适合于采用低股利支付水平的分配政策。投资机会较少,有可能倾向于采用较高的股利支付水平。筹资因素:公司筹资能力较强,则股利支付能力较强。其他因素:由于股利的信号传递作用,公司应该保持股利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此外,利润分配政策还受到其因素的影响,比如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的公司股利支付比例会有差异。

(3)股东因素,控制权:现有股东往往将股利政策作为维持其控制地位的工具。公司支付较高的股利导致留存收益的减少,当公司为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筹集所需资金时,发行新股可能性增大,新股东的加入必然会稀释公司的控制权,所以股东倾向于较低的股利支付水平。稳定的收入:依赖现金股利维持生活的股东要求支付稳定的股利。避税:高股利收入的股东出于避税的考虑,往往倾向于较低的股利支付水平。

(4)其他因素,债务契约:债权人通常都会在债务契约、租赁合同中加入关于借款企业股利政策的限制条款。通货膨胀:会带来货币购买力水平下降,导致固定资产重置资金不足,所以会采取偏紧的利润分配政策。

【历年考题剖析】

甲公司将一套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经询问确认乙公司无购买意向后,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经济法-单选题-2012年)

A.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点评:这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注意这里的“买卖”不限于“买卖合同”,还包括赠与等导致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而且注意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均有效。

【答疑精华】

1.如何区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准备随时变现的股票投资等。

2.如何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在确定涉及补价的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收到补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确定;支付补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支付的补价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确定。即根据如下公式做出判断:

(1)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或:收到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25%;

(2)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或: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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