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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9.13)

2013-09-13 16:58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票据权利的补救(经济法)

票据权利与票据紧密相连,如果票据丧失,票据权利的实现就会受到影响。

(1)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法。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不能挂失止付。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来补救票据权利。

(2)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3)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第一,票据丧失后的诉讼被告一般是付款人,但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票据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作为被告;第二,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

第三,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所丧失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

第四,失票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担保,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担保的数额相当于票据载明的金额;

第五,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

【疑难问题解答】

怎样计算除权价、除息价?(财务管理)

解答:上市公司进行分红、配股后,除去可享有分红、配股权利,在除权、除息日这一天会产生一个除权价或除息价,除权价或除息价是在股权登记这一天收盘价基础上产生的,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1)除息价的计算办法:

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所派现金

(2)除权价计算分为送股除权和配股除权:

送股除权价计算办法:

送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比例)

配股除权价计算方法:

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

有分红、派息、配股的除权价计算方法为:

除权价=收盘价+配股比例×配股价-每股所派现金×(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易错易混辨析】

吸收合并与控股合并下商誉减值处理的区别(中级会计实务

(1)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其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2)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

如果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是母公司根据其在子公司所拥有的权益而确认的商誉,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中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并没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因此,在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进行减值测试时,由于其可收回金额的预计包括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部分,为了使减值测试建立在一致的基础上,企业应当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历年考题剖析】

使用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时,可以作为产品定价基础的成本类型有( )。(财务管理-多选题-2012年)

A.变动成本

B.制造成本

C.完全成本

D.固定成本

答案:ABC

解析:企业成本范畴基本上有三种成本可以作为定价基础,即变动成本、制造成本和完全成本。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点评:本题考核“销售定价管理”知识点。该知识点与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考试中心实验班模拟试题一多选第8题,普通班模拟试题五第21题考核的知识点相同。在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中级财务管理》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涉及,另外,在网校陈华亭老师考前串讲班中重点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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