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公益性捐赠(经济法基础)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具体范围包括: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4)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1)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2)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
【疑难问题解答】
其他综合收益(初级会计实务)
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也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以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进行摊销或于处置时转出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
二是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这里需区分两种情况:。
(1)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不是资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论是在投资单位的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均应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2)对子公司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才是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因权益性交易导致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变动使得合并报表按权益法相应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不是其他综合收益。
三是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四是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
五是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易错易混辨析】
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分别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经济法基础)
财产租赁所得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租金收入为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财产租赁所得的正常税率是20%,但是对于个人租赁是有税收优惠的。即:根据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额。
财产转让所得采用的是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的必要费用。
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是20%。前面乘以(1-20%)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项中,属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有( )。(初级会计实务-多选题-2010年)
A.库存现金
B.银行本票
C.银行承兑汇票
D.持有2个月内到期的国债
答案:ABD
解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科目核算,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