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房产税法律制度(经济法基础)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一)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如下(注意多选题):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它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
[提示1]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产,不征房产税。
[提示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提示]位于农村的房屋,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1.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值(或原价)。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2.从租计征——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疑难问题解答】
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与定额比例法有什么区别?(初级会计实务)
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是指月末按照定额成本法计算出在产品的定额成本,然后用该产品的全部成本减去在产品的定额成本作为本月完工产品的成本。
定额比例法是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按照两者的定额消耗量或者定额消耗比例进行分配。利用这种方法时,不管是完工产品还是在产品的成本都是按照定额比例计算的。
另外两种方法适用情况也不一样:
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是很大的产品。
定额比例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者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但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的产品。
【易错易混辨析】
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经济法基础)
应纳税额是个人按照国家税法应该缴纳的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后的金额,然后乘以相应的税率,其结果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到的结果,用公式表示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关于成本计算平行结转分步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初级会计实务-多选题-2011年)
A.不必逐步结转半成品成本
B.各步骤可以同时计算产品成本
C.能提供各个步骤半成品的成本资料
D.能直接提供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的产成品成本资料
答案:ABD
解析:平行结转分步法也称不计算半成品成本法。不计算各步骤所生产的半成品的成本,也不计算各步骤所耗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只计算本步骤发生的各项产品成本,以及这些成本中应计入产成品的份额。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各步骤可以同时计算产品成本,能够直接提供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的产成品成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