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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12.09)

2013-12-09 13:08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动产质押(经济法)

1.动产质押的概念

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质押合同

为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动产质押的效力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4.质权人对质物的权利和责任

质权人对质物的权利和责任体现在以下方面: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5.质权的实现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疑难问题解答】

如何快速计算每股收益无差别点?(财务管理)

通常,遇到求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题目,同学们习惯使用公式(EBIT-I1)(1-T)/N1=(EBIT-I2)(1-T)/N2求解,虽然结果是正确的,但列式、解题过程过于繁琐,往往占用大量的时间,还容易出错误。现在给大家一个简单、快捷的公式,即“EBIT=(I1×N2-I2×N1)/(N2-N1)”,此类题目如果使用好这个公式,计算起来非常快速,可以为我们节省大量的时间而且不容易出错。但这个公式不容易记准确,我们可以这样记忆:

从公式可以发现,这个公式其实很有规律,分子两项都是IN(省略乘号),分母两项都是N,我们再看下标,分子分别是12、21,分母是21,因此,遇到这样的题时,先写上分子和分母的字母即分子为“IN-IN,分母为“N-N”,然后按“12、21、21”的次序点上下标就可以了,用一句口诀就可以记忆这一公式:IN差比N差,12两21。

【易错易混辨析】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装修费用核算(中级会计实务)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装修费用,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同时,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性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①原固定资产装修期间不停止计提折旧。

②本次装修时通过在建工程,但原固定资产不用转入在建工程。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贷:在建工程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与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入同一科目

  贷:累计折旧

③针对两部分分别计提折旧,装修部分计提折旧期间确定根据“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进行确定。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种风险应对措施中,能够转移风险的是( )。(财务管理-2013年-单选题)

A.业务外包

B.多元化投资

C.放弃亏损项目

D.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答案:A

解析:转移风险是指企业以一定代价,采取某种方式,将风险损失转嫁给他人承担,以避免可能给企业带来灾难性损失。如向专业性保险公司投保;采取合资、联营、增发新股、发行债券、联合开发等措施实现风险共担;通过技术转让、特许经营、战略联盟、租赁经营和业务外包等实现风险转移。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二章”的“风险对策”知识点。该知识点与网校2013年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四)多选第3题考点基本相同。另外在2013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财务管理》第41页单选第5题、《经典题解•财务管理》第43页多选第10题中均有所体现。在正保会计网校2013年《财务管理》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涉及,另外,在网校陈华亭老师考前串讲班中重点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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