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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12.17)

2013-12-17 14:32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留置(经济法)

1.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留置权适用的范围包括: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2.留置权的实现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而消灭:(1)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2)留置物灭失、损毁而无代位物;(3)与留置物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消灭;(4)债务人另行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5)实现留置权。

【疑难问题解答】

题目中出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时,如何计算稀释每股收益?(财务管理)

教材345页指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都应该考虑稀释性,教材仅给出了可转换债券的例子,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情况,计算思路稍有变化。

具体步骤: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3)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4)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下面我们以认股权证为例,简单说明一下计算过程: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0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2000万股。

(2)2010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10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3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11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

(3)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0年度为36000万元。

(4)甲公司股票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

要求:

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答案:

基本每股收益=36000/82000=0.44(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2300-12300×6/10=492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36000/(82000+4920×7/12)=0.42(元/股)

【易错易混辨析】

哪些资产的减值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等。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实质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其发生的减值。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零基预算法优点的是( )。(财务管理-单选题-2013年)

A.编制工作量小

B.不受现有预算的约束

C.不受现有费用项目的限制

D.能够调动各方节约费用的积极性

答案:A

解析:零基预算的优点表现在:(1)不受现有费用项目的限制;(2)不受现行预算的束缚;(3)能够调动各方面节约费用的积极性;(4)有利于促进各基层单位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资金。其缺点是编制工作量大。参见教材64页。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三章”的“预算的编制方法”知识点。该知识点与网校2013年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四)多选第8题考点基本相同。另外在2013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经典题解•财务管理》第61页单选第3题、《全真模拟试卷•财务管理》第17页单选第4题中均有所体现。在正保会计网校2013年《财务管理》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涉及,另外,在网校陈华亭老师考前串讲班中重点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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