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税务检查的职责(经济法基础)
1.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税务机关行使上述职权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2.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3.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4.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疑难问题解答】
有关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销售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根据税法的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委托方相关会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支付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4.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5.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等
注意,销售时,不再计算交纳消费税。
【易错易混辨析】
承兑人与付款人的区别(经济法基础)
承兑相对于付款来说是汇票最终兑现过程中的先行程序,而当承兑人承兑之后承兑人就是付款人,成为票据关系中的主债务人,承担绝对的付款责任。因此,承兑人一般是付款人,如果承兑人承兑后拒绝付款,就要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另外,承兑人是“商业汇票”中的主体,而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都是见票即付,无需承兑。具体说明如下:
(1)银行汇票,出票人为银行,付款人也为银行,无承兑人。
(2)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商业主体,承兑人为银行,付款人为银行。
(3)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为商业主体,承兑人为商业主体,付款人也为商业主体。出票人可以是付款人,也可以是其他商业主体(与出票人有委付约定);而承兑人和付款人是一个人;即如果付款人是出票人,则承兑人就是出票人;
(4)银行本票,出票人为银行。本票中没有付款人也没有承兑人,出票人是银行,是由出票银行来付款的。
(5)支票,出票人为是单位或自然人,付款人为银行,无承兑人。
【历年考题剖析】
某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2008年12月1日,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为4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贷方余额为6万元;本月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0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借方发生额为12万元;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600万元。该企业2008年12月31日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09年)
A.798
B.800
C.802
D.1604
答案:C
解析:材料成本差异率=(-6+12)/(400+2000)×100%=0.25%,2008年12月31日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400+2000-1600)×(1+0.25%)=8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