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经济法基础)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抵税财物适用拍卖、变卖的情形:
①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
②设置纳税担保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
③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
④逾期不按规定履行复议决定的;
⑤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
⑥其他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
【疑难问题解答】
如何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1.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2)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通常可以分为:
①持有以备出售,如商品、产成品,其中又分为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和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
②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如材料等。
(3)企业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企业持有的、目的不同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材料可变现净值=产成品估计售价-继续加工至可销售状态的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企业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有合同的部分=合同规定售价-加工成本-执行该合同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没有合同的部分=正常市场售价-加工成本-正常销售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易错易混辨析】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区别(经济法基础)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历年考题剖析】
某商场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对库存商品进行核算。本月月初库存商品进价成本总额30万元,售价总额46万元;本月购进商品进价成本总额40万元,售价总额54万元;本月销售商品售价总额8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商场本月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08年)
A.46
B.56
C.70
D.80
答案:B
解析:本月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80×(30+40)/(46+54)=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