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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2014.01.02)

2014-01-02 16:15  【 】【打印】【我要纠错

【每日一练】

1.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税法Ⅰ-多选题)

A.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C.批发卷烟,一般在卷烟批发企业的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E.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缴纳消费税

2.根据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的征税规定,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为( )。(税法Ⅱ-单选题)

A.财产转让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下列有关存货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有( )。(财务与会计-多选题)

A.企业于会计期末对所估计的存货跌价损失一定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B.企业如有盘盈的存货,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C.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D.企业的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

E.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4.邵某有房屋一套,以150万元的价格卖给贺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7日内贺某搬入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6个月内由邵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3个月后,邵某又与不知情的袁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袁某,价格200万元,并为袁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现袁某要求贺某搬出该房屋。贺某遂与邵某、袁某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税收相关法律-多选题)

A.邵某与袁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C.邵某将房屋卖给袁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D.贺某现居住在该房屋内的事实状态属于间接占有

E.贺某可以要求邵某承担违约责任

5.王先生有一商铺,2012年1月将商铺出租,扣除有关税费后(不含以下修理费用),全年取得租金净收入36000元。2012年7月,王先生对出租商铺维修花费了4800元。王先生2012年度的租赁所得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税务代理实务-单选题)

A.2160

B.4320

C.4520

D.2760

6.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应( )。(税务代理实务-单选题)

A.全部视为投资者及其家庭的资产,不得税前扣除折旧

B.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C.视同企业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办法税前扣除折旧

D.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办法计算的年折旧费用的一半进行税前扣除

【答案及解析】

1.答案:ACDE

解析:一般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分支机构应纳税款应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卷烟批发企业的纳税地点与一般企业是有所不同的,批发卷烟,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是由总机构申报纳税的。

2.答案:C

解析: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答案:BCDE

解析:选项A,企业于会计期末对所估计的存货跌价损失不一定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因为每一会计期末,通过比较存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提足的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账上余额进行比较,若应提足数等于已提数,则不计提。

4.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的归属。邵某在与贺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成立并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邵某在与袁某签订合同的时候,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其与袁某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所以选项B正确。因为房屋的产权并没有转移给贺某,所以邵某将房屋卖给袁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对贺某的侵权,而是构成对贺某的违约。贺某可以要求邵某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E正确。贺某居住在房屋内,对房屋实际进行管领,所以其对房屋是直接占有。所以选项D错误。

提示:对于买卖合同的效力,要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不要死记硬背。

5.答案:B

解析: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王先生发生的维修费4800元,可以在7~12月平均扣除。

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12-800)×20%×6+(36000/12-800-800)×20%×6=4320(元)

6.答案:B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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