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我公司用开发的商品房对外投资,没有取得实际收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收入如何确定?
解答:根据《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税发[2009]72号)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纳税实务咨询】
1.一般纳税人企业替他人代销一批商品,按合同规定的价格销售。请问,如果该企业没有利润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货物。所以企业代销他人的商品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计提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企业能够取得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2.购买精装修房屋,装修费用是否需要合并缴纳契税?(经济法)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已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论坛精华】
创业失败决策7大盘点
1、没有把销售放第一位。
2、项目选择有问题。
3、发展模式僵化。
4、思路没打开,总是盯着最先的目标,遇到发展瓶颈则把矛盾归咎于资金问题。
5、未给伙伴足够压力和动力。
6、危机意识不足。
7、管理方式、薪酬设计有问题。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养懒了人。
【学员心声】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公布,网校学员查分后怀着激动与欣喜的心情,纷纷发表学员心声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以下是学员发表的内容,与考生共勉!
网校学员:honeygabby
感谢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们,今年复习经济法时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来不及看书,只听了苏苏老师的课。成绩出来后,竟然也考了80多分!苏苏老师对知识点的讲解出乎意料的准确。郭建华老师的课也很好,虽然最后合并报表没有考,但是讲得很清楚,感觉即使考了也没问题。最后,感谢网校的答疑老师,临近考试时,提问的考生肯定很多,但是答复的时间却缩短了,一般一个小时以内即可收到答复,有一次提问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本以为第二天才能看到答复,结果十多分钟后竟然收到答复了。总之,感谢正保会计网校,在你们的平台上,让我轻松通过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网校学员:ketty114
考了三年,终于把所有科目都考过了,由于没有实际工作基础又是非会计专业人员,第一年完全是属于在熟悉教材,第二年学习起来已经很轻松了。由于怀了小宝,所以报了三科只考了二科,第三年把最后一科考完,今年终于可以拿证了,很高兴。如果一件事坚持了很久了,那么最终考取了,不仅仅是它带给我们的利益回报了,更多的是一个心中的梦想,所以在成绩查出来那一瞬间我的梦想实现了。分享一下自己的小经验:基础较差的可以听徐经长老师的课,但是较复杂的章节,比如合并报表建议听郭建华老师的课,他的课条理很清楚、很明朗。财务管理那是绝对要听陈华亭老师的,如众多正保会计网校同学所讲,陈老师能把很多复杂的公式讲得很灵活,让人记忆深刻。最后说上一句,辛苦所有的老师们了,相信以后我继续考证时必然会选择正保会计网校的,谢谢!
正保会计网校在此祝贺通过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希望大家在未来的考试路上越走越轻松。同时,正保会计网校也为正在备考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整理汇总了相关的考试信息和备考资料,让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4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