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诉讼的地域管辖(经济法基础)
一般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特殊的地域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8)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9)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
【疑难问题解答】
请老师结合例题讲讲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会计处理的特点。(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一)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而变动。
(二)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均影响投资企业应享有的部分的金额,因此,其账面价值也需要进行调整。实现的净利润,按享有的部分确定投资收益并调增账面价值。发生的净亏损按享有的部分确定投资收益并调减账面价值。
(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以外的变动也应调整账面价值。
(四)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一年要做几笔账,既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实现利润(发生亏损),又有其他权益变动。
【易错易混辨析】
罚款与罚金的区别(经济法基础)
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
罚款,是行政责任;罚金,是刑事责任;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不同。罚款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限期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罚金是指审判机关强制被判刑人或者单位,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是附加刑的一种。其次是作出决定的主体不同。罚款由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机关作出,如税务机关对具有偷税、逃税行为的公民、法人处以罚款;罚金由审判机关作出,即罚金应当由法院来裁判,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该项权利,如某法院判处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交纳5000元罚金。第三是被处分的对象不同。罚款只适用于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对情节相对较轻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处分;罚金的对象是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一般情节的自然人和单位违法不能判处罚金。第四是法律后果不同。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罚款的,权力机关需要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超过规定期限拒不缴纳罚金的,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项中,应当确认为投资损益的是( )。(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09年)
A.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B.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净损益
C.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
D.支付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
答案:B
解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净损益计入投资收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支付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计入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