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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精华(2014.01.27)

2014-01-27 10:50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职工食堂每天购买的蔬菜没有发票,在实际中该怎样操作入账?

解答: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食堂的费用,主要是外购蔬菜、粮油等,应该取得发票才能报销的。这是外购交易,应该适用《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必须取得购进货物的发票。实务中,可以去市场管理部开发票,或者固定一家集中买菜,让对方去代开发票,也可以去超市买菜,直接取得发票。原则上,入账必须有发票,但是实际中,由于各个地方的特殊情形且地方税务机构监管的力度不同,发票在一些情况下无法取得。对于此类情况,和税务机构充分沟通,也是可以认可的。比如,各个地方的集贸市场,还不完善,集市上农民卖点豆芽青菜,是无法出具发票的。

【纳税实务咨询】

我公司和境外一家设计公司签订房屋设计合同,境外公司派遣人员到国内进行考察并拟定初步方案后,再回到其公司进行具体设计。请问,该境外公司是否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因此,该项设计业务需按劳务发生地来判断是否属来源于我国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所述情况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如果属于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且所得与境内设立的场所有联系的,应该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应自行缴纳不需要代扣代缴;如果与设立场所没有联系或者在境内没有设立场所,需判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如未构成常设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如构成常设机构,且能够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按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如不能准确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论坛精华】

七个养生小动作

1、咽唾液—润五脏,养肌肤,长寿。

2、踮脚—防止下肢血液回流不畅。

3、转颈—提神又能防止颈椎疾病。

4、张嘴—最大限度张合带动面部肌肉运动,加速血液循环。

5、摩鼻—增强局部气血流通、润肺防感冒。

6、远眺—减轻眼睛疲劳。

7、握拳—增强体内脏器功能,使人体力倍增。

【学员心声】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公布,网校学员查分后怀着激动与欣喜的心情,纷纷发表学员心声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以下是学员发表的内容,与考生共勉!

网校学员:7105ZQ

上了40岁才开始报考中级职称,三门花了两年的时间,原本不可思议的事在正保会计网校成为了现实!郭建华老师、苏苏老师、魏红元老师,谢谢你们,让我考过了,真是高兴,今后还会在正保会计网校学习的,下一步就是注册税务师了!

网校学员:amber15874824

今年是我第一次报考中级职称,一次性报了三门,因为宝宝小,大多数时间都给宝宝霸占了。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居然全过了,而且都能考到80分以上。感谢陈华亭老师、郭建华老师和苏苏老师,祝正保会计网校越办越好!

网校学员:even_0526

今天查到成绩了,财务管理88分,中级会计实务79分,感谢陈华亭和郭建华两位老师!这两位老师除了业务知识好,说话通俗易懂,而且还能调节考生的心态,真得很好!太感谢了!我不是做广告,是因为这两位大师真的真的非常优秀!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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