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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4.01.28)

2014-01-28 11:40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题:1.请问一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2.如果他们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分录是不是这样: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解答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2.您的账务处理不准确。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分录和税率是一样的。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纳税实务咨询】

我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因赶工期需要,经常要雇用一些临时工。请问,公司支付给临时工的工资能否计入工资、薪金基数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经济法基础)

解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综上所述,你公司因赶工期需要而雇用的临时工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计入本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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