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经济法基础)
1.法院受理提起行政诉讼的范围;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2.法院不受理的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疑难问题解答】
请老师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股票、债券时的初始计量。(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1.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股票,则其初始确认为:买价+相关税费。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不计入成本,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直接冲减当期的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成本。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其核算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与相关税费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债券,则成本反映面值。买价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应收利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易错易混辨析】
判决与裁定的区别(经济法基础)
裁定和判决属于诉讼法的范畴,都是法院作出的。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结之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有: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比如:甲向A法院起诉,A法院一看,说“你这个案子应当向B法院起诉”,于是就裁定“不予受理”。这是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是“裁定”。
又如:甲把乙打伤,乙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甲赔偿乙各项费用5000元。这就是对“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而且一个案件只能是在最后有这么一个“判决”。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项中,能引起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有( )。(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08年)
A.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B.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C.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D.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答案:ACD
解析: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不影响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不能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