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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4.01.24)

2014-01-24 14:23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房地产企业预售款项及收入的科目设置

问:(1)房地产公司的预收账款,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吗?一般设置的话具体要怎样设置呢?

(2)交房后,预收账款转主营业务收入时,主营业务收入要分明细科目吗?如果设置的话,需要怎样设置呢?

(3)分期收款方式的话(分三次收款),账务处理是怎样呢?

解答:(1)需要设置的,按购房者的名字设置,或是另外设置辅助账登记购房者的名字。

(2)一般不设置明细。

(3)按未来应收款的现值确认收入:

借:长期应收款(三次应收款总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三次应收款现值)

未确认融资收益

未来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借:未确认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贷:财务费用

【纳税实务咨询】

某公司打算在今年末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请问,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企业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解答: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我国公民韩先生在某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韩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呢?因为韩先生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以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去除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即,韩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4100-(3500-3400)]×10%-105=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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