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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4.01.28)

2014-01-28 10:57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1.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的判断(会计)

重组义务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具体包括:自愿遣散费、强制遣散费(如果自愿遣散目标未满足)、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销费。其他将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程转移到继续使用工厂的装卸费、剩余职工的再培训费、新经理的招募成本、推广公司形象的营销成本等都不是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这些支出都是属于与继续进行的活动有关的支出,都是在实际发生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经济法)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所谓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所谓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

(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要求。

①并购后债权债务的承继:

股权并购—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继承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资产并购—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

②并购的通知和公告:

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审批文件之前至少15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①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

外国投资者购买股权而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原境内公司注册资本。

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同时增资(包括认购境内公司的增资)的注册资本=原境内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额。

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下面所列的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疑难问题解答】

如何理解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水平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这样是否意味着集团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审计)

比如A集团公司下属B、C子公司,B公司占集团收入的55%,C公司占15%,假设集团合并报表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为300万,那么通常不一定以300万×55%来确定B公司的重要性水平。子公司的重要性水平是根据各子公司的某项基准来确定的,比如B公司按其收入确认的重要性水平是200万,C公司确认的重要性水平是150万,那么这两者加起来是350万,即可能是超过A集团的重要性水平。

因为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低于确定的重要性,且发现的高于临界值的错报都要汇报给集团项目组,所以即使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也不意味着集团财务报表面临整体错报。如果汇总的组成部分的未更正错报超过集团重要性,那么要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前提是已经提请被审计单位更正而被审计单位不同意调整。

【易错易混辨析】

为什么相关系数为1的时候机会集变成了一条直线?(财务成本管理

可以用实际例子证明一下:

假设A的标准差为0.12,期望报酬率为15%;B的标准差为0.10,期望报酬率为12%;相关系数为1,则:

组合标准差=A的比重×0.12+B的比重×0.10

组合的期望报酬率=A的比重×15%+B的比重×12%

当A的比重为0.4时,组合标准差=0.4×0.12+0.6×0.10=0.108

组合的期望报酬率=0.4×15%+0.6×12%=13.2%

当A的比重为0.2时,组合标准差=0.2×0.12+0.8×0.10=0.104组合的期望报酬率=0.2×15%+0.8×12%=12.6%

当A的比重为0.6时,组合标准差=0.6×0.12+0.4×0.10=0.112

组合的期望报酬率=0.6×15%+0.4×12%=13.8%

斜率1=(13.2%-12.6%)/(0.108-0.104)=1.5

斜率2=(13.8%-12.6%)/(0.112-0.104)=1.5

由于这两个斜率是相等的,所以,充分证明了机会集曲线是一条直线。

【历年考题剖析】

甲公司经营高档餐厅,在内地完成布点,其连锁店也开到了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并已经编制完成了国际化经营的方案。该方案允许各地分店集中关注其所在地的消费需求、行业状况、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标准的特点,所以该方案选择的国际化经营战略是(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单选题-2012年)

A.跨国战略

B.全球化战略

C.多国化战略

D.国际市场开发战略

答案:C

解析:多国化战略(现行教材多国本土化战略)是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的市场,提供更能满足当地市场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本题中甲公司的连锁店开到香港、澳门和台湾,并允许各地分店关注所在地的消费需求、行业状况、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标准,所以采取的国际化经营战略是多国本土化战略。

点评:本题考核“国际化行为”的知识点。(该知识点在2013年教材发生变化)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实验班、普通班模拟试题四单选题第4题,2012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应试指南-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33页例题12,41页单选第10题,以及2012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经典题解-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41页单选第9题,有所涉及。

【答疑精华】

不动产投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应该如何缴纳?(税法)

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不共担风险,收取固定收益,应按租赁所得缴纳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1.基本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如果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特殊规定:

(1)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提示:即被投资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则打破基本规定,按照特殊规定掌握,征收土地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提示:投资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而且以其建造的商品房投资和联营的,则也是打破基本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3)投资、联营企业若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则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提示:将房地产转让,产权转移,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总结归纳(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以土地投资(关键要看被投资方):无论投资方是房地产企业还是非房地产企业,只要被投资方是房地产企业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被投资方是非房地产企业就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以商品房投资(关键看双方中是否有房地产企业):如果投资方和被投资方都为非房地产企业,则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只要有一方是房地产企业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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